客户端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马学玲 张素)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5日在北京说,将积极推动在电商平台较集中、涉网案件较多的地方增设互联网法院,积极构建涉互联网案件审理新模式。
25日上午,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开幕,周强是在此间作如上表述的。
下个月,中国将在青岛举办上合组织峰会。多年来,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始终是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200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在共同打击跨境犯罪、协商解决跨境贸易纠纷、深化司法协助、推动司法高层互访、加强法官培训等方面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
周强指出,随着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之间务实合作和人员往来不断密切,跨境民商事争端不断增多,各国均不同程度地遭到有组织跨境犯罪、恐怖主义、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侵害,特别是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各国司法机关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合作,更有效地打击犯罪、化解纠纷,更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同各国发展战略对接、促进本组织地区融合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摆在各国面前的共同课题。
“我们惟有同舟共济、加强协作,才能妥善应对各种威胁和挑战。”为此,周强提出三点建议。
——筑牢司法合作基础
周强指出,应继续秉持“上海精神”,充分发挥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作用,尊重彼此在法律制度、司法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坚持公平正义的共同价值追求,坚持在开放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通过对话化解分歧,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努力开创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司法交流合作新局面。
——完善司法合作机制
周强说,依法惩治跨境犯罪、妥善解决跨境纠纷,一直是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司法合作的重要内容。
本次会议以“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为主题,设置了“打击暴恐、毒品、洗钱等犯罪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和跨国司法合作” “跨境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则与司法实践” “上海合作组织内国际司法机制之完善”等议题。
周强说,希望各位代表围绕相关议题坦诚交流、深入磋商,分享成功经验,相互学习借鉴,在巩固落实现有合作机制基础上,不断完善配套机制,力争达成更多共识,形成更多合作成果。
周强表示,应不断拓展司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交流合作,尤其是要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加强网络司法工作,深入探索相关案件审理机制和诉讼规则,不断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在这方面,中国已率先成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
周强透露,将积极推动在电商平台较集中、涉网案件较多的地方增设互联网法院,积极构建涉互联网案件审理新模式,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和涉网案件依法处理作出有益探索、贡献中国智慧。
周强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非常愿意分享这方面的经验,切实发挥司法在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此外,还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案例研究、司法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据悉,本次会议首次邀请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最高法院院长出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