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6月25日电 (记者 傅煜)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4至5年后才能出售;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证满”4年后方可购买二套房……25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项调控政策进行全面升级。
2017年以来,长沙先后出台三轮调控政策,以及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等系列文件,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但因种种原因,目前该市仍存在少数开发商捂盘惜售、不良中介哄抬房价、违规落户炒房等行为,造成真正的刚需者“排队难、中签难、买房难”。
长沙市住建委主任王伟胜认为,当前长沙楼市调控的主要矛盾并非供需矛盾,而是炒房和反炒房的矛盾。为此,今年6月26日将施行的该《通知》,从限购、限售、限户、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一揽子解决办法,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保障刚性购房需求。
针对企业购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异来获得购房资格等问题,《通知》规定,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个人为4年)。
针对非长沙户籍人员恶意购房落户现象,《通知》要求严格户口迁入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房一户”,租房、务工、投资兴业落户等须提供就业证明且在该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严把审批关,从严查处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长沙有关部门近期对92名违规落户者作出退回原籍决定,并打掉一个伪造户口簿犯罪团伙,3人因伪造户口簿为他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被刑拘。
《通知》同时调整相关政策,增加交易成本。如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将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综合运用行政、法治、经济的手段,突出调控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完)